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则 2019-07-12 经党中心、国务院同意,中心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19年7月10日至8月10日进驻我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展开督察进驻。现将《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则》揭露,欢迎社会参加监督。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背《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则》的景象,可向中心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和生态环境部机关纪委反映。电子邮箱为jb@mee.gov.cn;信箱地址为: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中心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办公室,邮编100035。中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则.doc 中心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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